据说,人最难认识的就是自己。一天,我躺在床上思索着:我是谁?可是思来想去都没有答案。我突发奇想,对着房间大声喊:“我是谁?小伙伴们快出来,评价一下我呗!”
哇,没想到桌子立刻开口了,他委屈地说:“小主人,你一点儿也不喜欢我,经常不用草稿本,直接在我的脸上涂上五颜六色的颜料,直到把我涂成一个大花脸才停下,有时候还用直尺把我的脸弄得好疼,妈妈每次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清洁我的脸,呜呜呜......”
我还来不及回应,衣柜便愤愤地说:“小主人,你很邋遢,一点儿也不会收拾东西,总是会把许多脏衣服塞进我的肚子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尤其是臭袜子那真是臭气熏天,弄得我经常‘胃胀气’,苦不堪言。我恨不得把衣服全吐出来压在你身上,让你喘不过气,伸不开腿儿,感受一下我的痛苦!”
书架听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是的,小主人,你虽然有点儿不修边幅,但是你很有才啊。你看,你两次参加‘百班千人’全国创意写作大赛都获得了特等奖。这可不简单呐!”
“对对对!”一群书跳出来异口同声道。其中一本《少年饕餮》争先恐后地说:“我们这些书才是小主人的最爱!上一次,小主人去书店看书,一看到书店里有成千上万的书籍,眼睛都在发光,爱不释手地看完一本又一本,眼睛就像一个黑洞,被盯上的书一本也逃不掉,都得乖乖地被吸进去。最后,还是书店关门了,小主人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我还幸运地被小主人带回了家。”我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时,电视伸伸懒腰,洋洋得意地说:“虽然小主人喜欢书,但比起我来,你们还是要逊色一点吧。因为他每周只能看一次电视,所以每次看见我的表演,就像磁铁的正负两极一样,牢牢地被我吸引,舍不得把视线移开一秒钟。哈哈......”
大家发言异常积极,七嘴八舌的讨论不停......
听了他们的对话,我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为我自己做得不对的地方感到羞愧。同时,也为自己的一点点成绩感到自豪。对啊,这就是我,一个爱跳爱闹。爱看书看电视。*咧咧,邋里邋遢,但总是充满阳光的大男孩儿。当然了,我是谁?这个问题可能还需要我用一生去回答清楚和完整吧!
在一个闪烁着暖黄色灯光的房间,我缓缓睁开了眼睛。哎,还是在天堂,我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妈妈。
嘻嘻,我还是一个未出世的婴儿呢,但人们好像叫我们小天使。我一直在找寻一个完美的妈妈,想要选中她投胎、转世。我渴望她温暖的臂弯,渴望她甘甜的乳汁,渴望她柔柔的带着芬芳味道的呼唤。
背上可爱的小马书包,穿上粉色的连体衣,我又一次坐上通往人间的、长着小小翅膀的“木马宝宝”。穿过云层,穿过七彩的小石桥,我隐了形,加速降落。
哇,好魔幻的城市!从半空俯瞰,一栋栋房子依山而建,就像是积木搭起来的一样。各种“大块头”高高低低,错落有致,我想世界上最好的画家恐怕也画不出它的美。原来,这个城市叫重庆,听说,这还是个出产美女妈妈的好地方呢!“好吧,就在这选妈妈!”我不禁有些脸红心跳。
风儿调皮地追逐着云朵的身影,木马宝宝的翅膀扇得特别有节奏感。不一会儿,我便飞到了城市中央。坐在解放碑的碑顶上,我吮吸着手指——嗯,味道还不错,悠闲地翘起小短腿。为什么到这里?坐得高看得远嘛!我开始四处打望,准备选出我的完美妈妈。
南边的广场上,一个手中拿着彩色超大棒棒糖的女子,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女子身材苗条,衣着也很时髦,看起来不错。我睁大眼睛,想仔细地看看她。转眼间,她从包包里拿出一支口红对着镜子涂来涂去,嘴唇变得鲜红,比玫瑰花的颜色还要艳丽,看上去特别妖娆。不行,我可不想到时候被她画成香肠嘴,或者去亲吻她那张牙舞爪的红唇。
转头看向北边,一个肤白貌美,身材修长的女士让我眼前一亮。她穿着一套白色西装,显得高贵优雅气场强大。可是我发现她手里抱着一大叠资料,而且走路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太快了,仿佛一阵风,永远让人追不上。不行,这样的妈妈一定是个工作狂,多半没时间陪我玩,我还是另外再找吧。
观察了好久,始终没有一个合我心意的人。这时,美食的气味吸引了我,我眯起眼睛朝东边的好吃街望去,那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突然,我看见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子买了一碗酸辣粉,找了个台阶一屁股坐下后就吃了起来。她吃的姿态不是那么优美,可是特别投入,连头都没抬一下,仿佛忘却了周遭的喧嚣。不一会儿,酸辣粉就被她吃完了,这时她才仰起脖子,原来是喝汤!哈哈,捕捉到吃货一枚!我的心开始砰砰跳。没想到喝完汤,她竟然拿出一本书。只见她托着腮,睁大眼睛注视着放在腿上书,时光在她身边仿佛静止了。那对书的痴迷比起吃东西的投入来一点不逊色。
哈哈,我也是看到美食就迈不开腿流口水、拿起书就忘了时间忘了世界的人。同是吃货加书虫,我们两个简直是臭味相投、天生一对,就是她啦!
我轻轻地从碑顶飞下来,飞到这个女子的头上,对准她的额头,“啵”,一道金灿灿的唇印就留在了上面。这是我们挑选妈妈最重要的一步。当然,这个唇印是人类看不到的,只有我们还未出世的婴儿才看得到,而那个被选定的妈妈也能感受到温度。如果那个唇印变红,就代表她也想有一个孩子了。
万一她还没结婚呢?万一她还不想要孩子呢?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跳出嗓子眼儿了!时间老人仿佛放慢了脚步,看到那道唇印一点一点缓缓地变红,我激动得快哭了。她依然还在看书(原来这本书是《孩子你慢慢来》),可是似乎目光有些游移了,仿佛在思考着什么。抬头看看天,呀,天色不早了,我赶紧乘着木马宝宝飞上天,抓住最后一抹阳光,回到了天堂。
夜晚,满天星辰一边不停地眨眼睛一边唱起了甜甜的歌谣。他们也在为我选出了完美妈妈而高兴呢!我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在心里默念:“今天我选定了您,明天我就会在您的肚子里了。妈妈,我来了!”
十个月后,我再次见到了那张清秀的脸,如愿躺在那个我万里挑一选中的人的臂弯里。我卯足了劲“哇哇哇哇——”地大哭,向世界宣告我的喜悦!妈妈的眼睛满含笑意,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动人。
现在,我十一岁了,妈妈责骂过我,也狠狠地打过我,但我知道,无论她亲吻我还是唠叨我,那都是因为爱呀。妈妈,我很庆幸遇见了您,你我之间的遇见,是我今生最正确的一道选择题。
游李白故居
今年中秋节,我和爸爸妈妈去了江油市青莲镇的李白故居。这地方我可是向往了很多年哪!因为李白是我的偶像,我想去看一看他出生和居住的地方。
那天,虽然天公不作美,下着绵绵细雨,但也阻挡不了我们的脚步。我们驱车来到青莲镇,我跳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高大的红色牌坊,两边是蜿蜒的红色回廊,中间是一条绿树成荫的宽敞道路,一直延伸到故居大门。我迫不及待向前奔去,雨丝洒在我头上,诗意在我心中弥漫……
来到大门口,一面白色长方形影壁上有赵朴初先生题写的四个苍劲有力的暗红大字:太白碑林。影壁前伫立着一座李白年经时的雕像,他挽着发髻,剑眉星目,目光坚定,遥望远方。我久久凝望着他,感觉自己离李白越来越近。
进了大门,一座扇形碑林十分惹人注目,红色大理石做扇骨,黑色大理石做扇面,上面刻着李白许多经典诗句。我最熟悉的是《峨眉山月歌》,“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短短的二十八个字连用五个地名,写出了李白初离蜀地的路线,从此开启了他游历的一生。
再往里走,就会看到一座八十多米宽的灰色石壁,上头用金色大字刻着李白最著名的诗篇:《将进酒》《蜀道难》和《梦游天姥吟留别》,诗句的字体或古朴,或狂放,或飘逸,均是祝枝山、*等名家书写,整个石壁显得非常宏伟壮观。据传,贺知章与李白相约饮酒论诗,当贺知章读过《蜀道难》之后,连连称赞李白为“谪仙人”,两人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一段“金龟换酒”的佳话流传至今。我不禁想,有趣的灵魂总会散发独有的香气。
穿过绿树掩映着的、长着暗绿青苔的石板路,讲解员带我们来到了邀月台,上面也伫立着一座石雕。身穿长袍,胡须飘飘的李白眼神中似乎充满岁月的沧桑。他左手高高在上,举着酒杯,右手垂于身后。他的头顺着左手仰望天空,背后衬有一轮弯月石雕。“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李白正遥望明月,举起盛满美酒的酒杯,感叹道:“噫,吾有九百余诗章流传于世,三百余谈月,百余论酒,故吾一生有两位好友,一为月,二为酒!”,不知明月是否听懂了李白的心意。但我愿意多读书,成为他跨越时空的知己。
依依不舍地离开邀月台,我们最后来到了陇西院。李白曾自称“本家陇西人,先为汉边将。”陇西院因此而得名,周围山清水秀,可谓地灵出人杰。从丰富多彩的壁画上,我了解到长庚入梦、铁杵磨针、高力士脱靴、妹妹月圆等故事,让我这个李白的小粉丝大呼过瘾,看得如痴如醉,听得津津有味。
这次参观李白故居,不仅让我更深入地了解到李白的生平,还更深刻地理解了李白的诗词,真是收获满满!这里不仅有丰富的人文景观,还有郁郁葱葱的树木与清新的空气,真让人流连忘返!
深秋的一个早晨,我乘坐轻轨赶往学校上学,下了轻轨,忽然眼前一片迷蒙,原来是雾来了!天地间一片苍茫,仿佛一瞬间万籁俱寂。
在氤氲弥漫的雾霭中穿行,真的是一件奇妙而快乐的事。雾像一个可爱的淘气包,你进它退,你退它进,伸手总抓不住它,可它依然一派“纯洁无暇”的样子,惹人爱怜。霎时,雾又像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小心翼翼地撩起白色的纱裙,把那层白纱轻轻地盖住整个大地。
举目远望,轻轨站、马路、高楼、小区都浸在厚厚的雾中,若隐若现。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愈发楚楚动人。它们的全身仿佛披着一层洁白的纱衣,纱衣很长很长,长得甚至望不到边。我的身边形成了一道漫无边际的白色幕墙,让人感觉如临仙境,不由浮想联翩:呵,想象自己是一个可以腾云驾雾的神仙,在空中飞驰、旋转、倒立……无所不能,玩累了就飘然而下,稳稳地又降落在繁华热闹的人世间,真的好惬意呀!
离学校越来越近了,我的步伐也更加轻快,还边走边哼起了小曲。我喜欢黑夜的深幽静谧、星光灿烂;喜欢早晨的清爽宜人、旭日东升;喜欢黄昏的夕阳遍地、彩霞满天;但我更钟爱徉徜在迷雾里兴奋快乐的感觉,欣赏那一个朦胧的、扑朔迷离的“雾锁山头山锁雾” 的世界。路旁的柳树成了银白色,远处的高楼只剩下房顶,就连近处上学的同学的脸也看不清楚了,只是看见匆忙的影子在往学校赶,我也加快了行走的步伐。
太阳渐渐升起来,而那越来越稀薄的晨雾,像袅袅轻烟一般,一丝一缕地升高,升高,最后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蓝蓝的天空中飘着淡淡的云,树是那么绿,楼房是那么高,学校的老师和同学的笑容也显得格外灿烂,一切都是那么耀眼迷人,使人倍感秋高气爽,心旷神怡。
鸢飞鱼跃、百鸟齐鸣,万物都在和煦的暖阳下生气盎然,给了我无穷的希望,给了我向上的信心,这个清晨的雾,像一个温柔的诗人,给我捎来一首朦胧恬淡的散文诗,带来一个充满希望美好的一天!大自然是多么神奇,接受它慷慨馈赠的我们,又有何理由能不珍惜每一天呢?
我被自己给吓到了。
不知怎么的,当时我的脑袋里好像灌了油,蹭的一下就燃起来了。
晚餐时,因为某些原因我与老妈发生了争执。老妈脾气也爆,竟然把我轰出了门。要是以前,我可能会嚎啕大哭。但是今天很奇怪,好像有一股莫名的力量鼓动着我。
我头也不回,迅速下楼,冲进了树丛里。我们小区地处“悬崖”边缘,地形特殊,到处都是楼梯和植物,我随便躲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其他人都找不到我。
我选中一幢没人住的房子,那里的院子一角有几块石板,周围长着些杂草。我蹲了下来,双手环抱住膝盖,心里乱得如同那些纠缠不清的杂草。还好,面前正好有高大的灌木丛,把我和世界分成两半。
忽然想起《西游记》里写石猴的那段话:“那猴在山中,却会行走跳跃,食草木,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猕猿为亲;夜宿石崖之下,朝游峰洞之中。”我认为现在自己的处境和它差不了多少,与世隔绝,无拘无束,虽只是一个狭窄的角落,却像是一块净土。要是狼虫真的能与我为伴,虎豹真的能和我集群就更好了!
过了好久,我的腿实在太麻了,忍不住转移阵地,在一个石凳上静静地躺下来。一股凉风从单薄的T恤灌进身体,我整个人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不行,我不能回去!我好像故意跟这股风作对,它越要我回去我就越不回。
我睁大眼睛思考人生。没想到不一会儿,一个颤巍巍的身影向我靠近——是爷爷!他小心翼翼地在我旁边坐下来,也不劝我回去,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爷爷见我也不说话,“哎呀”一声,长叹一口气,又讲起了爸爸和姑姑小时候对长辈百依百顺,努力学习的故事。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我已经听得耳朵起了茧子,自然毫不在意,便不耐烦地翻了个身,背对着爷爷。
过了一阵,爷爷的声音停下了。我竖起耳朵,原来老爸打电话过来了,看来这件事闹得很大,连在外出差的他也被惊动。
爷爷把电话递给了我,我没接。风似乎把夜变得更凉了。
听着老爸不停地“喂,喂……”我有了胸闷的感觉。
终于坐起身,端起电话,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爸爸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耐心地给我分析这件事情,并试图说服我回家。但我一直不肯就范,似乎和老爸、老妈、爷爷以及这怎么都不散的风“杠”上了。
老爸叹了口气:“全家人都在找你,你妈也是……”
我妈她……真的来找我了?如果不是她赶我,我会离家出走吗?
“我已经跟她打过电话了,她说自己当时确实反应激烈了一些,想向你道歉。”
风更大了,刮得脸生疼,但,我心里的冰山好像有一角开始慢慢地融化。
大家都这样关心我,我为什么要赌气?世界以温柔待我,我何必凉薄?低头看向地面,脸颊有些发烫,一种暖乎乎的东西在眼眶里打转。
“爷爷,我们回家吧。”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睁开惺忪的睡眼,阳光格外灿烂。早上好,世界!
逃得出家,却逃不出爱。原来,离家的路,也是回家的路。
叮咚,现在是中午12:00,哈哈,我真激动。因为妈妈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 ,随后我坐上了我的VIP位置 ,万事俱备,终于可以大快朵颐了!
首先,我将筷子放到了红彤彤的凉拌番茄身上,正要夹一个来尝尝,这时回锅肉就不愿意了,它吐着油泡泡,大声嚷嚷着: “吃饭不要先吃冷的,先吃点热的吧,看看你瘦得跟筷子似的,有本事把我给吃下去!”“哼,吃就吃!”说着我夹起了一大块肥瘦相间被豆瓣酱翻炒后红润发亮的肉,狠狠地把它塞进了嘴里面。啧啧,入口浓香,肥而不腻!
吃完大块肉,我准备去“鸡翅小镇”逛逛。这个行为可惹火了一旁的米饭饭:“喂喂!小主人,一口菜一口饭,这样营养才均匀!”米饭抖了抖白花花的身体,装作很有学问的对我说道。那大米的清香味让我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一定是“小白”故意释放出来诱惑我的!
不过嘛,它说的也挺有道理。于是我将筷子放到了饭碗里,大口大口地把饭刨到嘴里。这时,羊肉汤咕噜咕噜地发出了不耐烦的声音"小主人,我的营养最丰富 ,什么蛋白质、脂肪、维生素,还有钙、铁、磷、钾、碘等微量元素,应有尽有。快快来喝我呀!"好吧,我拿起汤勺,盛了一碗浓白似牛奶一样的羊肉汤,统统倒进嘴里。呀!热乎乎的,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好像五脏六腑都浸在温泉里,整个人都舒服了。
“小主人,你平时不是最爱吃我吗?怎么现在光吃其他的了,快点啊,我们都等不及去你的肚子里逛逛了!”不远处的鸡翅叉起腰,脸色都变黄了,似乎骨头都要从肉堆里跳出来。
对呀,我咋搞忘我的最爱了!我赶紧伸出手,抓起鸡翅,大块大块的啃了起来。嗯,好像味道不够辣,说着我把鸡翅往辣椒粉里一放,还让它打了个滚儿。顿时,鸡翅的颜色就从黄色变成深红色了,好像一下子就活力满满。吃起来又辣又香,正合我胃口。我一边吃一边想,鸡的一生真是伟大!
吃完两个鸡翅,我将筷子放到了一直沉默不语的糖醋排骨身上。“哟!终于想起我们不请自来呀。”不知是哪个调皮的排骨酸溜溜地说了这么一句。“嘿嘿,这不是好吃的太多了嘛,别急别急,我怎么会放过你们!”可是它们好像不领情,似乎还在跟我斗气,让我吃得格外吃力。我用嘴巴左撕右咬,才弄下来一小块。还好我这灵巧的双手帮了大忙。酸酸甜甜,味道很不错。
吃完这些热食总该吃凉拌番茄了。我刚伸出筷子,许多蕃茄就不自觉地伸了一下懒腰,甚至还打起了哈欠。然后懒洋洋地说了一句:"哦,终于轮到我了吗?嗯,好吧,好吧,慢慢吃,慢慢吃。″番茄就总是这个样子的。"哼,我才不听你们的!"我要把你们全部装进我的肚子。就在1分钟内,话音未落 ,我就把那些可怜的番茄全部都请进了肚子里。
我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哈哈,饭菜争宠,我最幸福!